各市场参与方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交易中心研究决定,清明假期休市安排如下:
一、2025年4月4日(星期五)至2025年4月6日(星期日)休市三天。休市期间,暂停交易及相关业务办理;
二、2025年4月7日(星期一)正常交易;
三、2025年4月3日(星期四)为其自然周最后交易日;
请各市场参与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